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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娜
向纪检监察干部打个招呼,或问一下案情行不行?在湖南省岳阳市纪委监委近日召开的会议上,再一次强调重申:对打探案情、说情干预案件行为必须无条件如实记录报告!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各类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机关难免会遇到一些干扰,比如打探案情、说情干预等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情况。为此,岳阳市纪委监委根据有关规定,于今年1月出台《关于对打探案情、说情干预案件人员的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打听案情、说情干预案件、干扰正常办案秩序等七种情形列出“负面清单”,规定对违规向纪检监察干部“说情打招呼”的行为必须如实报告并记录在案。
“你不问,是一种尊重;我不说,是一种要求。”“请周知,请海涵。” “这个制度的施行,必将不断优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环境,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班子队伍职业安全的‘防火墙’‘护身符’。”文件发出后,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朋友圈晒出自己的心声。
岳阳市纪委监委还对打探案情、说情干预案件情况记录填报范围、填报方式、填报要求、填报时间进行了明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如实填写《打探案情、说情干预案件情况报告备案表》并自行密封,在3个工作日内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影响到案件正常办理的打探案情、说情干预案件情况的行为,应当立即报送。
报告记录应该成为常态。岳阳市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干部按要求及时如实记录填报,有事即时报,无事则“零报告”。对于思想上不重视、组织填报不力的,要进行通报和约谈。对遇到有关人员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预等行为不记录不报告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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